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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要求适度加快储能建设,源网荷储侧均涉及

发布人: 智电时代    时间:2024-03-21

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网上公开了该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两部门在《指导意见》中就如何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系统部署了5方面共20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相关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中将储能与电网调峰、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并列,赋予了很高的定位——

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新能源出力波动性日益增强,但我国现有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尚难以完全适应新能源发展需要,导致电力运行高峰时段顶峰能力不足与低谷时段消纳问题并存,成为影响电力供需平衡、制约新能源高效利用的突出问题。《指导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就意在解决上述问题,在其总体要求部分,文件明确提出——

适度加快调峰、储能及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

到2027年……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

具体来说,在推进储能能力建设方面,《指导意见》布置了5方面重点工作,分别是——

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

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

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

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

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


整体上,《指导意见》在储能领域确定的思路是,统筹源、网、荷、储各侧调节资源,鼓励各侧进行新型储能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前述的总体要求。

在电源侧,《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

在电网侧,《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建设独立储能,更好发挥调峰、调频等多种调节功能,提升储能运行效益。

在用户侧,《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储能应当与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电动汽车车网互动等结合,更好地促进用户侧储能发展。

一是要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二是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在技术路线选择方面,《指导意见》确定的原则是在能够实现高安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等要求时,可结合电力系统不同应用场景需求选取适宜的技术路线,实现技术路线多元化协调发展。

在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后续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综合考虑系统净负荷曲线变化特征,动态优化时段划分和电价上下浮动比例。如果各地将尖峰谷电价差进一步扩大,能使普通企业通过用户侧参与系统调节带来更多的收益。

为压实责任,《指导意见》还要求各省级政府的主管部门后续应制定调峰储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负责本地区储能能力建设的组织实施

总体而言,随着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新型储能的重要性在过去几年里逐渐提升。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十四五”以来,新增新型储能装机直接推动经济投资已超1千亿元,累计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已超过3100万千瓦。2023年国内新型储能装机量前5省份


而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后,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将进一步提升,成为提高新能源电力供应的发电质量,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因素。今后几年,我国储能行业市场空间有望实现指数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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